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郑州市荣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城市”
发布日期:2013-05-01

语言文字

3月26日,国家一类城市·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授牌仪式在市教育局举行。

语言文字

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语委副主任介新代表教育部、国家语委向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语委授牌。

语言文字

参会人员

我市被授予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城市

我市成为“普通话初步普及 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

  (本网讯 记者 孙晓娜)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语言文字专家评估团评估,我市被授予“普通话初步普及 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3月26日,国家一类城市·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授牌仪式在市教育局举行。这既是对我省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阶段性成果的检验,也标志着全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正式启动。

  郑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不仅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基础扎实,覆盖面广,同时在管理方面组织严密,重点突出,责任明确,优势明显,取得了较高的社会认知度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我省其他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借鉴。郑州市要以此为契机,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生活,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把省会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美丽河南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据悉,长期以来,我省的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于河南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中、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达标验收,充分证明河南省、郑州市各行各业对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实践。充分证明郑州市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已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基本能够适应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营造了与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群众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增强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开展我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我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按期完成。

  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语委副主任介新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把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把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责任体系,把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指标、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阶段组织实施,抓出成效,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按照《纲要》要求,全国二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要在2015年前完成,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明确分工和职责,制定规划和目标,抓住重点,发挥优势,完善制度,搞好协调,提升质量,确实抓好抓实我省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确保2015年全部完成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与特色的语言文字发展之路,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