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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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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喜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新年来临之际,从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传来喜讯,郑州四十四中喜获殊荣,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校全体师生经过不懈努力和拼搏,得到上级部门和全社会认可所获取的重要成果。

    河南省文明单位教育系统的评选综合了教育思想、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校园环境等多方面的指标来进行考核。郑州四十四中从2007年被评为郑州市文明单位伊始,便以巩固市级文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发挥文明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学校依据《郑州市文明示范学校标准》、《河南省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活动,主动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建立新型的校园文化、管理制度、评价制度,创造最适合学生成长、教师成才的发展环境。 

    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经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命名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的称号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郑州44中 “和谐向上”校风的具体反映。该校通过开展“温馨教室”、“书香班级”、“文明班级”的评比、通过争创“文明学生”“自主学习秀”“帮扶能手”“志愿者之星”,通过学习“三字经”“弟子规”以及实施无人监考打造诚信考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养,以榜样带动全体学生的发展,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整个校园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学校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来提高办学水平;通过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强化艺术教育特色、推进信息技术研究来强化办学特色;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来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该校表示决心在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创建的更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