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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学习感悟——马玉萍
责编:马毅蕊 发布日期:2023-04-23

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内容为:

1、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

2、 严禁有偿家教,不得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或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3、 严禁在校园内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购买教育部门准入 以外的任何资料或其他商品;

4、 严禁在上课时接打手机、收发短信,不得在上课期间将手机置于开机状态;

5、 严禁上班时间登陆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炒基金或网上购物;

6、 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或接受家长宴请,不得借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7、 严禁工作日和值班时间饮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和商谈工作;

8、 严禁赌博,不得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牌、下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9、 严禁参与邪教活动,不得在校园内传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思想;

10、 严禁污蔑诽谤、造谣生事,不得利用信件、网络、电话、短信或其它方式捏造歪曲事实或无中生有造谣传谣。

作为一名教师,不断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和规范行为习惯。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应该贯穿于教师的各项工作中,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以身作则,做好榜样。教师要时刻保持良好的教育形象,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求,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榜样。

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注重培养学生的品格、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引导学生向上向善发展。

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理解学生的需求和心理,耐心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学生充分的关爱和支持,帮助学生充分发挥潜能。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注重课程设计和教学实践的创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