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素养校园行 当前位置:首页 / 数字校园 / 数字素养校园行
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责编:总务处 发布日期:2024-03-21

       为促进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证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和良好发展,切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特制定《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网络安全责任工作守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文明单位的职责,扎实推进网络舆情工作的开展,从提高师生认识着手,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师生自觉遵守《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网络舆情工作守则》,科学地使用微信、微博、班级网站、校园网等新技术平台,树立文明上网、绿色上网意识,摒弃不良信息,远离文化垃圾,规范网络行为,努力构筑健康、文明的网络媒体空间。

       二、网络安全责任领导小组

职务

姓名

工作内容

组 长

张松晨

领导教师负责日常工作,包括拟制各种文件,承担会务工作,了解推进信息化工作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每项工作落实情况。

副组长

王景义

全面督查学校相关网络平台、宣传媒介等的建设、管理、应用及网络信息的自查自纠工作。

组员

崔   丹

丁慧平

毛卫平

胡   珂

李春玲

周   浩

孙宝剑

对各自所分管处室的相关网络信息发布、宣传渠道等进行信息安全排查、清理,对发生的重大网络安全问题做好台账并及时上报。

       三、郑州四十四高级中学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

       (一)网络用户职责

       1.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管办法》。

       2.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主页上开设交互式栏目,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校各处室、教研组的信息发布人员、班级网站管理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学习,增强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注意保护个人登陆密码防止泄露,对于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跟踪、追责制度。

       4.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对校园网、班级网站、博客等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尤其是信息源单位提供的信息),坚决杜绝政治立场错误、危及社会安全和有损学校声誉的负面信息在网上传播。

       5.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6.全体师生必须遵守国家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相关网络平台及宣传媒介。

       (二)网络用户信息发布准则

       全体师生不得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群、班级博客、校讯通等相关网络宣传媒介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攻击党和国家的信息;

       2.危害网络安全,损毁学校形象,破坏学校相关网络资源的;

       3.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5.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6.传播校园暴力、攻击和抹黑教育的信息;

       7.引用、转发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文件;

       8.不健康的网络视听节目;

       9.不正确的言论、评论等信息;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本学校内部网络相关规章制度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三)其它相关要求

       1.学校应定期开展网络舆情调查摸底和清理检查工作。对校园网及校园内上网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组织开展网上有害信息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并做好台帐。重点检查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论坛、聊天室、博客、班级Q群、学校吧等,要摸清底数,建立台帐,重点清理广大师生反映突出的有害信息。

       2.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学校各级各类网络平台的动态管理,加强监控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宣传部门和网络管理部门;发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净化学校及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劝阻网络不文明行为活动,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网络文明素养,进而加快我校的网络德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