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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通知
责编:马毅蕊 发布日期:2022-04-27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郑州市继续教育基地:

鉴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暂未启动。根据全市继续教育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为确保完成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任务,现将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经郑州市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各类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二、 加强备案管理。严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计划申报。各区县(市)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需在5月31日前向市人社局申报2022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全市绩效考核要求,培训计划未在市人社局备案,其申报学时将不予认可。

三、 巩固电子证书转换成果。继续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当年12月20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2022年计划对各区县(市)人社局、市直部门、郑州市继续教育基地集中办理两次补学补审申请,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超出后不再办理。办理时间上半年为5月5日至6月30日,下半年为10月8日至11月30日。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出补学补审申请,各区县(市)人社局、市直部门、郑州市继续教育基地按照补学补审申请审核,市人社局对办理补学补审进行终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补学期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1月30日)进行补学,补学补审合格后进行学时登记。

四、 高级研修。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突出“高精尖缺”人才导向,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任务落实。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切实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围绕使用培养人才,着眼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培训人才,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调整为5月31日前截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