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刘长庚
发布日期:2015-11-07
副校长:刘长庚
分工:负责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职责:
一、协助校长抓好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
二、负责组织高中教职工的教育理论学习,抓好教师的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业务骨干。
三、安排高中教学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和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会同教务处及有关同志研究改进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方法。
五、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总要求和教学的实际情况,安排和指导高中教研活动。
六、研究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抓好教学改革工作。
七、领导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
八、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负责学生的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的审批工作。
九、严格教学质量检查、分析、评比,负责教师的评估工作。
十、负责制订并实施德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十一、经常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状态,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对全校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